正義網電(通訊員張志勇 鄭賢海)年滿59歲、即將退休安享晚年,卻因受賄敗露而鋃鐺入獄。經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吳建華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,違法所得予以追繳。
  現年59歲的吳建華案發前是宣城市地稅局副調研員,涇縣地稅局黨組書記、局長。2001年初,安徽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涇縣地稅局辦公樓主體工程。之後,吳建華在該公司與涇縣地稅局辦理工程款結算、工程質量監督、工程驗收等方面提供便利。該公司為表示感謝,並希望以後繼續得到關照,先後送給吳建華現金8萬元。另外,涇縣某鑄造有限公司為在稅收徵管、稅收減免、稅務檢查等方面得到吳建華的關照,先後送給吳建華“關照費”8萬元。
  經查明,自2001年1月至2011年3月,吳建華向多家企業給予關照,共收受賄賂31萬餘元。法院考慮到被告人退回全部贓款、坦白及悔罪態度較好等量刑情節,作出如上判決。  (原標題:安徽涇縣地稅局原局長因受賄獲刑十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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